各中心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21〕345号)精神,现就济源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建设任务
依托济源20名省级乡村首席教师,建设济源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工作室,汇聚乡村首席教师团队智慧和力量,打造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为广大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搭建优质平台,创设教师专业发展的条件与环境,营造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进取的文化氛围,形成集教学、研修 、研究于一体的教师专业工作方式,探索和积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的先进经验,以乡村教师水平的提高推动乡村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工作室建设数量
以现有的20名省级乡村首席教师为基础,结合乡村首席教师学科学段分布情况,原则上以乡村首席教师所在乡镇为单位建设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室建设标准
(一)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设在主持人所在学校,学校为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全,并参照有关名师工作室标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首席教师依托所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有效开展工作。
(二)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常设核心人员以4—6人为宜,包括主持人和骨干成员,学术顾问1—2人。首席教师任主持人,是工作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和教、研、训等业务工作。骨干成员可以从校内外选聘,由主持人自主双向选择,并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主持人工作安排,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工作室发展规划,每学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以研修学员身份进驻工作室接受培训。工作室学术顾问从区域现有省市级名师中遴选。
(三)发展规划。落实任期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室三年总体发展规划,在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题活动方案,并根据工作计划有效开展连片教研、校本研修等工作,创新具有校本特色的操作模式,加强连片教研和校本研修的评价和总结工作,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
(四)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室建设实际和职责任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作室各项活动规范有效开展。
四、工作室成员岗位职责
(一)主持人岗位职责
1.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树立首席教师形象,引导工作室成员和研修学员树立正确的师德观,传递育人正能量。
2.积极承担并完成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3.积极参与所在市、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促进区域或学校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献计献策;立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需要参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工作。
4.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组建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等方式,承担本镇办或学校的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把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成所在地教师发展共同体。
5.主持工作室日常工作,注意营造民主与合作的工作环境,维护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的内部团结和社会声誉;组织骨干成员共同制定本室管理条例(工作制度)、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本室成员和学员制定每个人的专业发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成员和学员进行业务提升;对本室成员和学员进行考核,有权对工作室成员或学员进行调整。
6.负责对工作室的运行状态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性监控,并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年度总结。
7.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应有经常性的课题研究项目,并鼓励和指导其他成员,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建立子课题或自选课题;引领、带动本乡镇或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骨干成员岗位职责
1.制订个人三年发展目标规划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虚心向首席教师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2.在完成所在单位既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工作室的常规工作,为工作室的建设献计献策,完成工作室各项工作任务。
3.以学年为单位,完成一定数量的示范课、听课和评课任务,完成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协助首席教师为进驻工作室的学员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学员的教学和科研;在本地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传承首席教师的专业精神和教学技艺,引导更多的同行一起进步和成长。
五、保障措施
(一)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由所在乡镇和学校进行日常管理。各单位要把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作为加强乡村首席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各中心校要加强工作协调,负责完成工作室成员组建,制定本单位工作室管理办法,并由主持人提交工作室建设方案(见附件2),于10月28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到sxk6610477@163.com
(二)首席教师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每一任期从当年8月开始,到第三年7月结束。首席教师自认定之日起,须在设岗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对乡村首席教师及其工作室的考核评估工作,成立相应的专家指导组,定期评估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服务教师发展。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3)。
(三)各单位要积极为乡村首席教师及其工作室提供政策、组织、经费等保障,支持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将乡村首席教师工作计入所在单位教学工作量,并折算成一定学时纳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创设良好条件。
附件:
1.济源示范区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2.济源示范区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3.济源示范区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