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126号令)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下单位已连续两年以上未再使用批准的自备井取水或取水许可到期后未申请延续,现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河南丰源石油有限公司(豫18﹝2014﹞06号)、兴华机械制造厂留守委员会(豫18﹝2014﹞08号)、济源市玉泉东马头浴池部(豫18﹝2015﹞22号)、济源市众汇矿业有限公司(豫18﹝2015﹞68号)、梨林浴池(豫18﹝2016﹞24号)、济源市绿欣饮品有限公司(豫18﹝2018﹞10号)、济源市新丰电器有限公司(豫18﹝2018﹞19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