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示范区水利局依法行政与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降低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按照示范区司法局要求,水利局梳理了水利部门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jyszszy@126.com,联系电话:0391-6633014。
水利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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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违法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法律依据 |
产生原因 |
防控措施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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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个人 |
无证取水 |
高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遵守水法规的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取用水行为与取水许可制度理解不足。 |
1.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 2.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宣传与执法相结合,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 3.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强化对取水许可的监管,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
水政监察支队、节水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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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个人 |
未按取水许可批准事项取水 |
中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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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个人 |
跑冒滴漏,浪费水资源 |
低风险 |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节水法规意识不强,节约用水意识淡薄。 |
1.依托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节水宣传,加强取用水检查工作; 2.对违反《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理,并同时进行宣传教育。 |
节水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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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个人 |
未安装使用节水器具 |
低风险 |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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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个人 |
安装使用不合格的节水器具 |
低风险 |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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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单位、个人 |
不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 |
低风险 |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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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个人 |
超批准计划量取水 |
低风险 |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企业生产量变化所致;企业和个人计划用水意识有待加强 |
1.督导取用水单位建立取水管理台账,自觉遵守计划用水制度; 2.实行取水“预警”制度,及时提醒即将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合理安排取用水。 |
节水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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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砂单位、个人 |
无证采砂 |
高风险 |
河南省实施《水法》办法 |
法律观念淡薄,利益驱动,存在侥幸心理 |
1.加强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尤其是沿河两岸村庄的宣传工作,增强河道附近群众法律意识,用好群众监督渠道; 2.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对非法采砂和违规采砂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水政监察支队、节水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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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砂单位、个人 |
未按批准范围、作业方式采砂 |
中风险 |
河南省实施水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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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个人 |
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
中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法律意识不强,利益驱动,存在侥幸心理。 |
1.加强水土保持法宣传,利用水土保持宣传周进入各企业、工地开展宣传工作,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2.加大对全市施工工地检查,对未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罚 |
水政监察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