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示范区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公告

2021/09/23 9.1k 阅读 100 点赞

为推进示范区水利局依法行政与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降低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按照示范区司法局要求,水利局梳理了水利部门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jyszszy@126.com,联系电话:0391-6633014。

水利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违法风险点

风险等级

法律依据

产生原因

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

1

单位、个人

无证取水

高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遵守水法规的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取用水行为与取水许可制度理解不足。

1.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

2.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宣传与执法相结合,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

3.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强化对取水许可的监管,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水政监察支队、节水办

2

单位、个人

未按取水许可批准事项取水

中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

单位、个人

跑冒滴漏,浪费水资源

低风险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节水法规意识不强,节约用水意识淡薄。

1.依托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节水宣传,加强取用水检查工作;

2.对违反《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理,并同时进行宣传教育。

节水办

4

单位、个人

未安装使用节水器具

低风险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5

单位、个人

安装使用不合格的节水器具

低风险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6

单位、个人

不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

低风险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7

单位、个人

超批准计划量取水

低风险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企业生产量变化所致;企业和个人计划用水意识有待加强

1.督导取用水单位建立取水管理台账,自觉遵守计划用水制度;

2.实行取水“预警”制度,及时提醒即将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合理安排取用水。

节水办

8

采砂单位、个人

无证采砂

高风险

河南省实施《水法》办法

法律观念淡薄,利益驱动,存在侥幸心理

1.加强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尤其是沿河两岸村庄的宣传工作,增强河道附近群众法律意识,用好群众监督渠道;

2.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对非法采砂和违规采砂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水政监察支队、节水办

9

采砂单位、个人

未按批准范围、作业方式采砂

中风险

河南省实施水法》办法

10

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个人

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中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法律意识不强,利益驱动,存在侥幸心理。

1.加强水土保持法宣传,利用水土保持宣传周进入各企业、工地开展宣传工作,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2.加大对全市施工工地检查,对未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罚

水政监察支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