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近日,河南严肃查处了郑州市一名自由职业者,在居民区内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引发部分关联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消除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确保和谐稳定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坚决整治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紧急通知》(教监管〔2021〕400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济源深入开展变相违规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本次疫情的重要批示、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济源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的形式继续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补课行为,维护济源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大局。
二、整治重点
(一)是否取得新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应培训资质。
(二)是否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思维训练、素养提升、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家教”进入居民区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行为。
(三)非学科类机构是否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是否在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营转非)之前招生及收费;是否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累计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是否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六)培训进度是否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七)是否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八)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
(九)是否在机构内部张贴学生考试成绩和考取学校相关信息。
(十)是否在邮储银行济源支行开设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缴纳风险储备金,对本机构预收费存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十一)是否存在欠薪欠保问题。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各中心校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成立由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同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实属地责任和学校管理责任,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彻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登记造册,形成台账(见附件1、2)。完成时限为2021年11月10日前。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自查自纠结果进行核查,依法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培训机构立案查处。对符合条件的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合查处;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有证有照”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法培训机构,由属地乡镇办事处责令停止招生和开展培训活动;对存在和发现的其他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完成时限为2021年11月15日前。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突击抽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的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完成时限为2021年11月20日前。
四、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积极协调属地党委、政府,建立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多部门协同,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将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功能,形成常态化区域综合执法。
(二)加强统筹,密切协作。各中心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密切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中心校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举报途径,强化全民监管。严防转入“地下”的培训行为,严防违规培训行为所衍生的疫情、火灾等风险隐患。
(三)正确宣传,正面引导。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宣传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各中心校要将《济源示范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附件3)发放至辖区各机构,要求以版面形式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引导学生不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通过家长学校、班主任与家长签订承诺书,要求每个家长坚决做到不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同时管好在职教师,决不能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更不能变相众筹做家教,谁的老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如学校未尽到责任,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依规依纪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示范区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专项整治举报受理电话:0391-6619022 0391-6613189,专项整治工作邮箱:jyjy6619022@163.com。
附件:
1.济源示范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排查表
2.济源示范区校外培训机构问题整改台账
3.济源示范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