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市场整治及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2021/06/22 1.4w 阅读 538 点赞

  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济源示范区城市建设提质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会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工程领域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 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禁止行为清单》《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豫建市〔2020〕113号)等规定,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市场整治及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招标人 

  对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济源示范区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的招标人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二)招标代理机构 

  对在示范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区内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范围为各代理机构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完成中标通知书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及各类专业分包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各有关招标人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 

  (二)招标代理机构 

  1.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取得情况; 

  (2)分支机构,人员、业绩、地址等情况(外地在济分支机构不止一个的,应分别说明); 

  (3)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聘用关系、注册关系及社会保险是否合法有效; 

  (4)公司专家库管理情况。 

  2.市场行为 

  (1)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禁止行为(详见附件2); 

  (2)招标代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定招标程序和相关规定; 

  (3)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4)是否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咨询业务等行为; 

  (5)公司内部管理、培训情况; 

  (6)公司专家库管理情况。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21日—6月27日) 

      建筑市场监管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检查方案,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招投标各方市场主体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8日—7月4日) 

  示范区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专项检查要求,认真对照《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招标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详见附件4)。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 5日—7月25 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招标人市场行为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在建项目的50%,对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代理项目的50%。在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26 日—8月31 日) 

  建筑市场监管科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禁止行为清单》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检查成果。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各招标人和各代理机构要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查,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自查表》(附件3)填报自查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登记表》(附件1)和《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自查表》(附件2)填报自查情况;自查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分公司的需加盖总公司公章)。填报资料统一报送至济源市第二行政区9号楼9246房间。 

  (二)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检查表须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完成检查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包含抽查情况概述和存在的问题,其中存在问题中列出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清单和违法违规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问题清单等。 

  (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了解招标代理企业遇到的困难,建筑市场监管科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同时不断查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机制。 

  举报电话:0391-6833058 

  联系人:  杨军利     张利娟 

  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登记表(代理机构填写) 

        2.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自查表(代理机构填写) 

        3.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自查表(招标人填写) 

        4.招标代理机构自查自纠报告提纲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