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措施 |
济源示范区 水利局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农田水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水文条例》等。 4.部门规章《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 | 1.系统内普法对象: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重点为承担具体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 2.系统外普法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 | 1.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用法活动。 2.通过悬挂横幅、设置版面、发放宣传页,采用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方法,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要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深入行政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 |
政策通知公告
济源示范区水利局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2025/09/21 1.7k 阅读 33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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