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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济源教育体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2021/12/14 8.6k 阅读 330 点赞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豫教关字〔2021〕24号)要求,结合济源实际,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拟于2022年对济源教育体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第六轮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各镇(街道)中心校;

(二)所有成建制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所开办的家长学校。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3月31日前,各镇(街道)中心校及所有成建制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完成自评申报工作。

(二)2022年4月15日前,中心校对辖区内的家长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并向教育体育局进行等级申报。

(三)2022年4月30日前,教育体育局关工委协同督导室对各镇(街道)中心校及济源所有成建制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所开办的家长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并向河南省教育厅进行等级申报。

(四)5—6月份,全面准备迎接省教育厅检查评估。

三、评估内容及等级

评估内容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1、2)。

评估等次分为“示范”“先进”“合格”三个等级。

四、评估方法及方式

(一)评估方法

    1.所有成建制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所开办的家长学校,均应按照《家长学校检查评估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初步认定等级,填写《家长学校等级申报表》(附件3),并附近三年工作总结材料,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2.各镇(街道)中心校按照《镇(街道)中心校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标准》(附件2)进行自评并向教育体育局申报自评等级,填写《镇(街道)中心校家庭教育工作等级申报表》(附件4)。同时,在成建制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认定“合格”家长学校,推荐“先进”和“示范”家长学校候选名单。评估结束后,将评估总结、“先进”和“示范”家长学校候选名单及其近三年工作总结材料一并报局关工委秘书处。

3.教育体育局对市直学校及各中心校推荐的“先进”和“示范”家长学校,以及中心校申报的家教工作“先进”或“示范”单位进行检查评估。认定“先进”家长学校和家教工作“先进”单位,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示范”家长学校和家教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同时对各中心校认定的“合格”家长学校进行抽查。

4.接受省教育厅对教育体育局申报的“示范”家长学校和单位的检查认定,接受省教育厅对教育体育局认定的“先进”家长学校和单位的抽查。

(二)评估方式

1.听取汇报;2.查阅资料;3.实地考察;4.召开座谈会;5.问卷调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评估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事求是,圆满完成检查评估等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借此次检查评估的东风,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狠抓落实,促进家庭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力争市直单位和城区学校全部达到“示范”等级;平原镇所属单位全部达到“先进”及以上等级,且“示范”家长学校达一半以上;山区镇所属单位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先进”“示范”家长学校要分别达三分之一以上;确保以评促建、以评促提高、以评推动家教发展目标的实现。

附件:

1.家长学校检查评估标准

2.镇(街道)中心校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标准

3.家长学校等级申报表

4.镇(街道)中心校家庭教育工作等级申报表

                          2021年12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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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