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0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1月7日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示范区安委会《济源示范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2〕)和《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济消安〔2022〕1号)具体要求,决定在示范区教体系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教体系统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预防体系建设;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职工岗位责任。进一步健全学校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安全用气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安全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济源示范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托管和培训机构。
三、工作内容
1.各学校要明确校(园)内燃气使用安全责任。食堂向外托管的,在与托管企业(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要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2.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使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
3.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内瓶装(灌装)液化气的用户底数(包括教职工校内个人用户),根据《消防法》第十九条、第六十一条及《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做好取缔使用瓶装(灌装)液化气工作。
4.各学校要加强燃气日常管理使用情况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022年1月19日之前,各单位要组织校内燃气用户对安全使用燃气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建立排查整改台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逐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2022年3月10日前,各单位将“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燃气安全自查表”、“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加盖公章上交安全信访科。
5.2022年3月份开始各学校要每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做到长期坚持。要制作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每月在公示牌上填写自查相关信息。
6.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学校燃气用户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进度安排
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月10前)。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做好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在前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查漏项、补短板,按照“覆盖全行业领域,不漏一片区域、一个项目”的要求,综合运用学校自查、监管检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清单,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要求。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9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警示通报等手段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完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修订政策措施,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要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责担责,确保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机制创新。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提炼提升并形成制度性成果,有效提升整治工作成效。要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加强重点督办,对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督导问责,适时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加强考核问效,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四)强化宣传警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师生员工、家长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附件:
1.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燃气安全自查表
2.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