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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基层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2023/05/05 5.6k 阅读 542 点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在全省作示范,打造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同时为确保2023年度基层单位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严格考核压实责任,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一)中心校(18个单位)

分三类:1.市区中心校、实验小学。2.平原中心校、特钢中学。3.山区中心校。

(二)市直学校(20个单位)

分三类:1.市直高中、职业技术学校。2.市直初中。3.市直幼儿园、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三)民办学校(4个单位)

延庆外国语学校、宇华实验学校、育梁武校、英才学校。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与发展性评价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过程督导与年终考核并重原则。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常规工作(50分)、重点工作(70分)(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部分,各35分)、民主评议(5分)、争先创优(+5分)、作风建设(-5分)五部分,共125分±5分。

(一)常规工作(50分)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济管教体〔2023〕1号),本年度将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思政工作、普及普惠创建、优质均衡创建、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双减”工作、教育科研、体艺卫生、数字化建设、安全信访、文明创建等纳入常规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交由相关科室组织落实,依据科室制定的考核体系和考核细则,对基层单位工作推进成效予以量化。

(二)重点工作(70分)

基层各单位重点工作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部分。规定动作由局党组根据2023年度工作要点、工作重点、教育工作大会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研究确定。自选动作根据2023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围绕教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拟定,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呈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重点工作考核分为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重点工作过程督导将以督导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年终考核由综合考核组根据重点工作完成状态、完成程度按比例测算得分。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重点工作中项目建设不能如期推进的,可在8月31日之前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提交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否则年终考核将按照未完成进行量化得分。

(三)民主评议(5分)

民主评议包括局班子评议(2.5分)和局科室评议(2.5分)。

局班子成员依据常规工作和基层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议。局科室依据科室工作在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议。

(四)争先创优(+5分)

争先创优指基层单位获得的“表彰奖励”和“经验推广”。各单位在年终考核时申报,综合考核组审核认定。单位考核得分=单位实际得分÷本组最高分×5。

1.表彰奖励:(1)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集体荣誉,每项记5分、3分、2分。(2)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部门表彰的集体荣誉,每项记3分、2分、1分。(3)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每项记5分、2分、1分。(4)获得教育体育系统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综合表彰的荣誉(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目标绩效增值评价先进单位)每项记3分。(5)获得国家、省、市级体音美、演讲、诵读等竞赛类的节目或集体荣誉,每项记1分、0.5分、0.2分。(6)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宣讲的个人或集体荣誉,每项记1分、0.5分、0.2分。

2.经验推广:(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教育时报》等国家、省级主流纸质媒体上宣传、推广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的,每项记3分、2分。(2)在学习强国、河南省教育厅等国家、省级主流网站、公众号上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的,每项记2分、1分。(3)获得先进典型经验被国家级、省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每项记3分、2分。(4)承办推广本单位先进工作经验的国家、省、市级现场会、观摩会、研讨会的,每项记3分、2分、1分。

3.计分原则:(1)各类学会、协会、社会组织颁奖或召开的现场会不加分。(2)不重复计分。同一事项以最高加分为准,同一项荣誉只加一次分。

得分=本单位累计加分÷本组最高加分×5分

(五)作风建设(-5分)

作风建设指本年度基层单位或所属人员因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给教育体育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有关方面处理或处分的,由相关科室提供扣分结果和依据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作风建设实行扣分制,最多扣5分。

1.被新闻媒体曝光负面事件,经查属实并造成较大影响的,视情况每起扣1分、0.5分(由综合科提供)。

2.基层单位情况被反映到12345市长热线、市领导信箱,或当事人屡次到局机关非正常上访,经查属实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每人次或每件次扣1分(由安全信访科提供)。

3.本年度内本单位或辖区内人员发生违规违纪受到组织处理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到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由党风行风室提供)。

4.基层单位办学(园)行为不规范、落实“双减”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3分(由督导室提供)。

五、表彰奖励

根据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原则上按被考核单位总数的50%确定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18个):中心校类9个,市直学校类9个。

另外,考虑到校际、区域、师资、生源间的差异,部分单位付出艰辛努力,较往年取得突出成效,有明显进步的,原则上按被考核单位总数的12%增加为目标绩效增值评价先进单位(5个),由各综合考核组提供名单和相关资料,班子会研究确定。

其他奖项拟设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年度五育并举工作先进单位、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项,具体表彰名额根据考核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六、一票否决

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综合评优评先资格。

(一)平安建设。履职不到位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发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及影响教体系统稳定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重大舆情。出现重大突发舆情,属地或涉事单位处置不当,被中央、省、示范区有关部门(含有关领导批示)通报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常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2.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基层单位重点工作(规定动作)

3.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基层单位重点工作(自选动作)

                         2023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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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