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精准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压力,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达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的要求。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21号)精神及《济源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济源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教〔2019〕12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时间
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各高中、中职学校要按照规范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充分做好预申请前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做好预申请资格认定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批量认定工作,并将预申请名单报送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月10日至6月30日为数据批量录入阶段,6月30日以后原则上只做单个认定和录入。
二、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范围为: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十一类学生、高中学段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预申请工作流程
(一)宣传教育。各高中、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讲好毕业生资助“一节课”的契机,丰富课堂内容形式,完成以下宣传教育工作。
1.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重点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放下思想包袱,看到希望,轻装上阵参加高考,超水平发挥取得理想成绩。
2.以开展专题讲座、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传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使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相关申办流程和还款方式等。
3.做好毕业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责任感教育、感恩教育和金融知识、防诈骗知识及征信知识宣讲等资助育人式教育活动。
(二)资格认定。预申请学生名单认定类型:00-脱贫家庭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01-城乡低保学生及低保边缘人口、02-特困救助学生、03-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04-烈士子女(如涉密建议认定其他类型)、0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06-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07-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08-获得过国家助学金、09-高中认定、10-中职认定、11-高校认定、12-县中心认定。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在本校复读的学生和往届毕业生)的认定参照《济源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济源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教〔2019〕126号)有关要求和流程进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汇总填写《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进行资格认定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三)预申请数据录入。济源一中、济源市高级中学、济源市第四中学和济源市第六中学的预申请数据由本校自行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其他高中及中职学校的预申请数据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系统。同时,各高中及中职学校将预申请学生名单(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四)预申请结果使用。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贷款资格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受理阶段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一起赴,毕业高中办理点(限济源一中、济源市高级中学、济源市第四中学、济源市第六中学)或市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五)预申请档案管理。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备查,学生资助中心留存加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预申请名册备查。
四、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高中、中职学校要提高对预申请工作在整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加大力度按要求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政策宣传工作。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坚决杜绝对学生及家长的推诿扯皮现象,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联系人:高国强
联系电话:0391-6613060
电子邮箱:254089748@qq.com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