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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第三届全省 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4/05/06 9.7k 阅读 534 点赞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工委工作安排,结合济源教育实际,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第三届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离退函〔2024〕239号,以下简称“宣传周”)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宣传周”活动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好《通知》,深刻领会活动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及时召开家庭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文件,扎实贯彻省教育厅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开展好“宣传周”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二、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扎实有效。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制定活动方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灵活开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周”活动契机,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活动、有实效,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达到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各方责任、普及家教知识、促进协同育人的目的。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协同育人 培根铸魂”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横幅、黑板报等传统媒体,特别是要采用新媒体传播手段,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扎实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同时要及时发现典型,及时宣传、及时报道,争取获得更大的活动成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形成情况材料。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情况,于5月22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800字左右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3张)发送邮箱jysjtjggw@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第三届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4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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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