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推动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书香校园5-10个:评选对象为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各中心校申报1所,市直学校直接申报。
(二)书香班级10-20个:评选对象为全区普通中小学校班级,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申报1-3个书香班级。
(三)书香少年50名:全区中小学学生,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申报1-5名。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中小学对照《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评选标准》(附件2)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1),参评书香校园需提供能够充分展示书香校园建设成果的 3-5分钟视频,参评书香班级需提供“班级阅读课”教学视频(限时30分钟)。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小于4M, 使用U盘封装,封面标签标注学校或班级名称,教学视频还需附上课程教案或课件及学生阅读作业。申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区教体局。
(二)推荐。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于 6月30日前上报纸质文档,并填写《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评选活动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发至邮箱:jyjcjy661@163.com。
(三)市级评选。区教体局将组织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对获奖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对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此作为推动全民阅读的重要基础和彰显校园文化特色的有效载体。持续组织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和系列阅读活动,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积极开展研讨分享、交流心得体会、组织主题班会和队会等新颖活泼、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引导师生广泛开展各类阅读,并指导开展深度引读。
(二)注重实践。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坚持阅读书籍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要把系列阅读活动与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开展阅读活动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全员参与,确保阅读活动有时间、有数量、有质量。要积极创设良好的阅读氛围,将阅读活动科学地融入广播操、游戏、节目表演、书法绘画等活动之中,让阅读成为习惯,让书香充溢校园,让阅读伴随学生快乐地成长。
(三)督导抽查。省教育厅、区教体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在不同阶段对参评、获评省、市级“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的学校和班级进行“回头看”抽查。相关建设、具体实施情况与参评材料不符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相关建设、具体实施情况倒退严重的,将被取消荣誉称号。
附件:
1.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申报表
2.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评选标准
3.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评选汇总表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