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对于济源市沁园办耐思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2家校外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既未重新申请办学许可证,又未申请注销或转型,更未停止培训活动行为,我局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自2021年12月31日起,不得再进行学科类培训活动。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