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切实提高我市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7月4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将在全市35个重要路口设置创文整治点;
二、将针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违法开展查处、劝导工作;
三、将联合文明办、创建办、城市执法部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知
济源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