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13号)精神,根据《济源示范区(济源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济法政办〔2021〕20号)要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对照参评标准《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圆满达到创建达标,拟将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申请全省依法行政创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10月14日-10月2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向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局纪检组0391-6636829反映。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