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济源市规范工业地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4/01 1.9w 阅读 449 点赞

近期我局拟出台《济源市工业地产发展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4月2日——5月5日

联系邮箱:zhufang391@126.com

联系电话:0391-6633097

附件:济源市工业地产发展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2年4月2日

结果反馈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示范区住建局于2022年4月2日至5月5日对《济源市工业地产发展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向有关市直部门、开发区、镇办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4月17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31条,其中有关市直部门、开发区、镇办意见和建议26条,群众和工业企业意见和建议5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和建议13条,采纳13条。

2.财政金融局提出意见和建议1条,采纳。

3.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4条,采纳4条。

4.经济开发区提出意见和建议4条,采纳3条。第六条“土地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和工业基准价。按工业基准地价上浮150%进行评估”,本条要求“按工业基准价上浮150%进行评估”上浮比例过高不科学,“土地起始价低于评估价和工业基准低价标准”不严谨,建议进一步明确。不采纳理由:一是工业用地大多以转让、出售为主,不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二是工业地产很可能对城市商业地产产生冲击。三是加强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南方城市工业地产发展成熟,近几年政策逐渐收紧。本文件汲取南方城市经验,着力从源头加强管理。

5.高新开发区提出意见和建议3条,采纳1条。建议第三条改为:各开发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域内工业地产项目按照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立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以此作为工业地产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并按照职责权限对项目招商、建设、运营等进行服务和监管。不采纳理由:工业项目是以生产为主,而工业地产项目存在房地产销售、出租等交易行为,不宜按照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执行。建议第二十五条改为: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办公室,该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业地产管理监督第一责任主体。不采纳理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司其职可以完成工业地产项目审批、监管等工作,成立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办公室无法律依据。

6.梨林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1条,采纳。

7.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3条,不采纳。第一条: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全部按市场行为出售不自持。配套建筑设施按照各产业园区实际情况自持少部分。不采纳理由:防止企业一味开发房地产,不注重生产。第二条:为了企业和园区的发展,可以向个人租售不限制购买对象。不采纳理由:应坚持工业地产姓“工”的原则。工业地产项目只能面向工业企业、生产型服务企业销售或租赁。工业地产项目用房的购买人及租赁人必须为工业企业、生产型服务企业法人。对工业地产项目租售对象的管理,开展前置审查,从源头上把控入驻企业和产业导向。第三条: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房屋首次购房后,为了园区发展不受时间限制可自由买卖。不采纳理由:避免对商业地产健康发展产生冲击,防止购买者变相转为商业或住宅使用。

8.工业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2条,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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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