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环节的通知要求》,住建局对17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共梳理36项含特殊环节事项。
附件:济源市住建局特殊环节事项清单
2022年8月19日
| 济源市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环节清单 | ||||||||||||
| 序号 | 审批部门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项 类型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该事项涉及的特殊环节 | 总承诺办理时限 | 备注 | ||
| 特殊环节名称 | 设立依据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
| 1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城镇燃气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2 | 5 | 现场勘查 | 《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10月9日豫建城[2017]69号)第六条(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三)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四)燃气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 5 | 5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2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3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1 | 现场勘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1 | 1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4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2 | 5 | 现场勘查 | 《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10月9日豫建城[2017]69号)第八条1.瓶装燃气供应站的设置符合当地供应站规划布局及相关技术规范; 7.有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备件、交通工具和检测仪器,专(兼)职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2人。 | 5 | 5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5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 人才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60 | 17 | 批前公示 | 关于印发《济源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五条住房申请程序:(三)申请公示。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对申请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 7 | 17+7 | |
| 6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7 | 1+7 | |
| 7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补办 | 行政许可 | 2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8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20 | 3 | 图纸审查 | 豫政〔2016〕51号 | 10 | 3+10 | |
| 9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资质重新核定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10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30 | 1 | 批前公示 | 豫政〔2016〕51号 | 10 | 1+10 | |
| 11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7 | 5+7 | |
| 12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13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5+10 | |
| 14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非国有建筑业企业省内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5+10 | |
| 15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10 | 5+10 | |
| 16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改制重组分立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17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3 | 现场勘查 |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1 | 3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18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1 | 现场勘查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 1 | 1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19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 | 行政许可 | 2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20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城镇燃气设施改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20 | 1 | 现场勘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583号令)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 1 | 1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21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变更(政府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20 | 3 | 专家评审 | 豫政〔2016〕51号 | 10 | 3+10 | |
| 22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变更(政府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20 | 3 | 图纸审查 | 豫政〔2016〕51号 | 10 | 3+10 | |
| 23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20 | 5 | 现场勘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 | 1 | 5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24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外资退出资质重新核定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25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7 | 现场勘查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1 | 7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26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济源) | 行政许可 | 20 | 3 | 现场勘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 1 | 3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27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7 | 1+7 | |
| 28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7 | 5+7 | |
| 29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国有建筑业企业省内改制重组分立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30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5+10 | |
| 31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变更资质重新核定 | 行政许可 | 20 | 1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1+10 | |
| 32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许可 | 20 | 1 | 现场勘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二条1.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3.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 1 | 1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33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 行政许可 | 20 | 5 | 现场勘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 | 1 | 5 | 总承诺办理时限包含现场勘查 |
| 34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15 | 10 | 专家评审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七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 | 10 | 10+10 | |
| 35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 行政许可 | 20 | 5 | 批前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二条第3款: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10 | 5+10 | |
| 36 |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 | 行政许可 | 15 | 10 | 专家评审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七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 | 10 | 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