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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住建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2/06/13 6.0k 阅读 157 点赞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认识,使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及时更新理论知识,充分掌握新《民事诉讼法》的精髓,加强知识的正确运用,6月11日下午,示范区住建局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中联主持学习活动。 

会上,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年委领学了《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从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等几个方面开展详细的阐述,对修改后的条文逐条解读,认真梳理修改重点、强调修改内容、解读修改意义。本次修法内容主要涉及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的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在线诉讼等方面。本次修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多元司法需求,有利于推动民事诉讼制度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领会新民诉法的要义实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真正将民诉法的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在以后的工作中把法律用好、用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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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