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对辖区全部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凡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产生收入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物业公共收益和支出情况。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公示、公布相关信息的,责令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并明确完成时限。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通过公开曝光、信用扣分等方式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惩处。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布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目前48家物业企业已围绕“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和支出”等内容的公示情况以及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进行了全面自查。下一步将组织对物业小区相关信息公示、公布情况进行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工作台账。 同时与物业管理协会结合,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